行业资讯
天博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广告宣传制作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4-04-25浏览次数:
 天博本采购项目已批准实施,现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广告宣传制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注: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采购限额为预算限额,具体以实际发生需求为准,采购人不承诺具体金额。  5.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

  天博本采购项目已批准实施,现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广告宣传制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注: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采购限额为预算限额,具体以实际发生需求为准,采购人不承诺具体金额。

  5.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且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覆盖本项目采购内容。

  2.响应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响应须提供响应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任一个月缴纳税收凭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册时间未满半年的,提供缴纳注册之日至响应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凭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3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注册时间未满三年的,从注册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共同参加同一项目或划分标包时的同一标包的响应;

  (4)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项目评审公正性【如供应商系由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许可放弃江西邮政辖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6日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往吉安市吉州区鹭洲东路11号吉安市邮政分公司五楼办公室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以上手续必须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获取期内完成,因未及时报名审核手续影响招标文件获取及参加响应的,责任自负。

  2天博、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鹭洲东路11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

  评审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鹭洲东路11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二楼会议室

Copyright© 2013-2023 信阳天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HTML地图 XML地图  备案号:沪ICP备10018458号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龙江路商会大厦17楼1711室  邮箱:19903769571@163.com  电话:19903769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