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博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网站披露,温州骏诚房地产有限公司因广告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受到当地监管部门的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温龙市监处罚﹝2024﹞126号显示,当事人在销售***商品房项目期间,为了从学区角度宣传该楼盘项目,通过合同约定由营销公司制作了涉案的4张宣传照片,并由当事人营销人员通过某朋友圈途径进行发布。
4张宣传照片分别发布于2021年7月10日,2022年5月7日,2022年5月9日,2022年6月11日,上述广告发布时***商品房项目未划定学区。
当事人销售人员***分别于2021年12月26日,2022年12月5日,2021年12月11日,2021年12月22日在本人朋友圈发布房地产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广告内容,***为当事人正式员工,有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其发布内容与公司销售房地产存在直接关联,其目的为公司获取相关利益。当事人涉案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当事人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包含尚未确定的学区内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属于发布包含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文化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的房地产广告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在房地产广告中使用“房价将上涨”、“投资”等诱导性词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发布包含升值信息的房地产广告。
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八)项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责令停止发布涉案违法广告,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对当事人处罚如下:处以罚款100000元。
公开资料显示天博, 温州骏诚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系龙光集团成员,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为王泽权。